【郯城被处理的干部】近期,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对一批违反党纪政纪、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。这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职、渎职行为,甚至触犯了法律法规,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,也影响了地方的社会风气和经济发展。
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郯县纪委、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,并根据调查结果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以下是近期郯城县被处理的干部情况汇总:
序号 | 姓名 | 职务 | 处理方式 | 问题类型 | 处理时间 |
1 | 张某某 | 郯城县某镇副镇长 | 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记大过 | 滥用职权、违规审批 | 2024年3月 |
2 | 李某某 | 郯城县某局科长 | 开除党籍、移送司法 | 涉嫌贪污受贿 | 2024年5月 |
3 | 王某某 | 郯城县某村支书 | 留党察看两年 | 违规占用集体资产 | 2024年4月 |
4 | 赵某某 | 郯城县某单位负责人 | 诫勉谈话 | 工作不作为、监管缺失 | 2024年6月 |
5 | 刘某某 | 郯城县某街道办主任 | 行政记过 |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| 2024年7月 |
从上述处理情况来看,郯城县在整治干部队伍作风方面持续发力,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,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。
此次处理不仅是一次警示教育,也为全县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。下一步,郯城县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,强化制度建设,推动形成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有效机制,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。
总之,郯城县对违纪干部的严肃处理,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,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。